市人大常委会
12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干部会议,传达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揭阳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普宁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丽彬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林晓韩、林国强、郑扬武、卢锡宏,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是在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揭阳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承前启后、迈向“十五五”新征程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立足普宁发展新方位,锚定“商贾名城、创新之城、和美新城”建设目标,系统擘画了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蓝图,为全市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体贯通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省、揭阳市委、普宁市委全会精神,主动把人大工作融入全市发展“一盘棋”。
围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刘丽彬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化学习,把牢方向。市人大常委会将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3个深刻认识、3个把握、5个聚焦”要求,深刻领会“带好头、振雄风”的担当和“干一件成一件”的实干要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紧扣中心,履职尽责。牢牢把握“六项建设”工作部署和“三城融合”发展定位,围绕冲刺百强、“百千万工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持续助力普宁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十五五”规划审查准备工作,深化民生微实事“上码说 立马办”机制,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三是思想领航,实干争先。深入贯彻梁柱华书记在全会总结讲话中的要求,弘扬“六干”精气神,以创优争先、真抓实干、聚力奋进的作风,锻造过硬人大队伍,统筹抓好年底工作收官和明年工作谋划,精心做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筹备保障,广泛汇聚发展合力,为我市“十五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人大力量。
市政协 12月15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吴汉通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席郑娘添、高淑音、郑和强、温武宗、陈蔓瑛,各专委会主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系统总结了我市“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成就,科学研判了当前形势,全面擘画了普宁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审议通过了“十五五”规划建议,为政协做好“十五五”时期的工作明确了着力点和主攻方向。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确保政协履职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引导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界人士深刻理解市委“带好头、振雄风”的魄力决心和“干一件成一件”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在深学细悟中把牢前进方向;要聚焦主责主业,紧扣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任务,积极建言资政,深化民主监督,广泛凝心聚力,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政协担当;要坚持人民至上,完善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专题协商等方式,助力改善民生,在履职为民中践行政协初心;要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政协党建工作与履职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两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锤炼务实作风,增强履职本领,在提质增效中展现政协风采。 市纪委监委 12月12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为我市落实“带好头、振雄风”要求,强化“六项建设”推进“三城融合”,聚力构筑中国式现代化普宁新优势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一是全面学习、深入领会,将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纪检监察机构、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谋深做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市委全会部署落地落实。聚焦市委“十五五”规划部署深化政治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三是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着力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秋鸿传达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 市纪委监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各乡镇街道、医共体总院纪(工)委,农场有限公司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市委巡察组组长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