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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0-09-28 16
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西陇村“1•05”纸箱压缩点工人死亡一般事故结案的通知

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流沙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5日上午10时许,在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西陇村一纸箱压缩点发生一名工人在进行打包作业时,因违规操作,致其本人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普宁市人民政府成立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西陇村“1•05”纸箱压缩点工人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钟金鸿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钟韶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林嘉全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和流沙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调查组通过深入细致调查,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完成了《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西陇村“1•05”纸箱压缩点工人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事故结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西陇村“1•05”纸箱压缩点工人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市政府批复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普府函[2020]51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及时将责任追究的结果报送市安委办备案。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该起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将落实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附件: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西陇村105纸箱压缩点工人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