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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 2019-04-01 00
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落实,助力受帮扶地区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落实扶贫协作帮扶责任,以更加明确的责任、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严实的作风,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二)工作目标。按照中央确定的工作及国家考核要求,到2020年,努力在产业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行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助力受帮扶地区顺利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我省东西部扶贫协作涵盖桂、川、黔、滇四省(区)、14个市(州)、93个贫困县,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帮扶市及结对县(市、区)要落实帮扶责任,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好行业帮扶职责,重点组织实施八大行动。

  (一)产业合作帮扶行动。

  1.协调推进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帮助受帮扶地发展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地就业增收脱贫。继续协调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南宁高新区力合(南宁)科技园、深百产业园、深巴大健康特别试验区、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区宁明片区、毕节•广州产业园、黔南•广州产业园、贵州广东产业园、佛山•凉山花卉产业园、佛山•凉山农业产业园、滇粤产业园等11个共建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对口地区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协调推进百色市、崇左市各11个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帮助怒江州等受帮扶地区规划建设若干个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及1-2个农产品收购仓储物流中心,帮助建设完善农产品物流网络和冷链物流;把黔南州建成面向广东和珠三角地区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业供应基础,帮助受帮扶地发展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地就业增收脱贫。

  2.每年分批分类组织企业到受帮扶地考察对接,引导能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到受帮扶地投资落地。省和各市利用广交会、广博会、农博会、招商年会等展会资源,帮扶双方联合面向泛珠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每年开展1次以上招商引资或农产品推介宣传活动;在帮扶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博览会等设立受帮扶地农产品销售专柜和摊位,组织农业流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受帮扶地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推动受帮扶地绿色优质农产品进入广东市场。

  3.省及各市每年至少组织1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到受帮扶地区考察,开展农业、林业、水产畜牧业、旅游等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紧密的特色产业对接,引导能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到受帮扶地投资落户。

  4.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相约游广西”、深圳国际旅游展、桂林国际旅游展、广东省旅游博览会等12个系列活动宣传推广平台,继续推介受帮扶地区各具特色的旅游线路和产品。每年分批组织旅游企业到受帮扶地考察对接,为受帮扶地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培训旅游人才,建设旅游帮扶示范样板工程。

  5.充分利用“百企千团十万老广游贵州”、“爱不停步·五彩凉山之旅”、“千车万人游柳州”等6类活动载体,每年组织开展系列旅游活动,为受帮扶地区输送优质客源。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

  (二)人才支援帮扶行动。

  1.加大对受帮扶地干部人才选派力度,确保每个受帮扶的携手奔小康县都有1名处级干部挂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与受帮扶地协商分批安排党政干部到帮扶地挂职交流,做到每个贫困县选派1人来粤挂职。

  2.每个帮扶市每年至少举办1期受帮扶贫困地区党政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举办3期广东帮扶广西扶贫管理干部培训班。

  3.每年分批至少安排100名教师、100名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到受帮扶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支教、支医;每年接收至少200名教师、135名医生等被帮扶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到帮扶广东接受培训。

  4.在现有201所广东中小学校与受帮扶地区中小学建立对口协作关系的基础上,扩大结对范围,互派教师交流研修、跟班学习,实施“教育云”计划,搭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让受帮扶地区学生共享我省的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受帮扶地区教育水平。

  5.继续实施东西职业院校全覆盖行动,安排职业教育集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中职改革示范校、国家重点中职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式对口帮扶受帮扶地的中职学校,按要求落实互派管理干部挂职、师生交流,帮扶专业建设。

  6.在广东现有59所实力较强医院与受帮扶地区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的基础上,增加结对帮扶数量,加强重点学科合作建设,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和远程培训等活动和专项医疗健康援助,互派院长和医生交流挂职、跟班学习。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

  (三)资金支持帮扶行动。

  1.根据上一年度国家考评各省、市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支持情况,以及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的要求,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的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2018-2020年,我省93个东西部扶贫协作县按县均3000万元的标准安排财政援助资金,财政援助资金每年第一季度前划拨到位。2018年资金6月底前划拨到位。

  2.各结对县(市区)、镇(街)根据自身财力,安排本级财政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结对贫困县。

  3.定期与受帮扶地区商定使用财政援助资金,聚焦贫困村、贫困人口,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切实实施一批脱贫增收的扶贫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乡村振兴项目。

  4.探索“三区三州”及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内开展交易,收益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按照土地出让收入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四)易地搬迁帮扶行动。

  1.每年与受帮扶地区共同协商拟定易地搬迁帮扶计划,突出“三州三区”和深度贫困地区为搬迁重点,明确帮扶搬迁的贫困户数、贫困人口数和补助标准。

  2.集中财政援助资金建设一批有我省帮扶特色的易地扶贫搬迁示范点,完善贫困村内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改善贫困群众安居乐业条件。

  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要求,制定搬迁后搬迁贫困人口后续脱贫措施和增收计划,在搬迁点的产业发展、转移就业、生态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各扶贫协作工作组)

  (五)劳务协作帮扶行动。

  1.各结对帮扶县(市、区和镇街)每年与被帮扶县(市、区)协商制定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签订劳务协作帮扶协议,明确培训班次、专业、人数,积极协助受帮扶地组织贫困人口进行就业培训。

  2.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组织结对县(市、区)依托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未就业人口信息。

  3.各帮扶市及结对县(市、区)、东莞、中山市的镇街协调当地企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优质就业岗位,每年组织企业到受帮扶贫困县举办至少1次企业用工的招聘会;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招聘常态化。

  4.以商务部等四部委部署的家政扶贫试点为牵引,组织对口帮扶家政扶贫对接签约,利用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就业信息平台进行供需对接,每年组织2批次受帮扶地贫困人口进行家政培训并推荐到帮扶地就业。

  5.对新来粤以及已在粤就业贫困劳动力,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跟踪管理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参保、培训等情况,为在粤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扶志扶智帮扶行动。

  1.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宣传推广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讲好脱贫先进故事,弘扬正能量,奏响主旋律,激励贫困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勤劳致富、服务社会、贡献国家。

  3.协调我省职业院校与受帮扶地区的中、高职院校合作,推广“1+2”“3+0”培训模式,每年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开展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实现培训、就业、服务“一条龙”。继续做好我省10所省级技工学校招收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人口的技能培训工作。

  4.继续统筹安排优质技工学校,对口兜底式招录广西建档立卡“两后生”从东西部扶贫财政援助资金中按不少于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资助,用于学生的交通、住宿、课本教材、服装等方面的费用;广东每年统筹安排实习或就业岗位500个,给广西职业院校建档立卡学生到相关企业顶岗实习,参加职业培训或直接就业。

  5.依托全国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南海九江),采取“产业+基地+企业”的培养模式和创业导师全程跟踪辅导的培养方法,组织受援地贫困村带头人参加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及经纪人培训,通过发展种养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深化“领头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分批组织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来粤参加共青团组织的“领头雁”培训。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

  (七)发动社会帮扶行动。

  1.动员我省社会力量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广东、广西两省区每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期间为广西贫困地区联合开展一次募捐。

  2.每年招募选派一批志愿者,赴受帮扶地区开展卫生、农技、扶贫和支教等志愿服务。开展青年医疗卫生志愿者“健康直通车”活动,每年为贫困地区提供义诊巡诊、送医送药、重症青少年救助等服务。

  3.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宣传,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媒体,继续完善“圳在扶贫”等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动爱心企业、慈善会、商协会、社会团体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攻坚。

  4.每年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恒大帮扶毕节、碧桂园产业扶贫和“光明行动”等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帮扶深度贫困地区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扶贫办、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工商联)

  (八)携手奔小康行动。

  1.每年制定县际结对年度帮扶计划,明确帮扶具体任务和措施。

  2.按国家考核要求,结对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受帮扶贫困县调研对接至少1次,并召开县际扶贫协作工作座谈会或联席会议,共商扶贫协作工作。

  3.继续落实向结对贫困县选派至少1名扶贫协作挂职干部;协商选派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到受帮扶方开展人才交流和支援。

  4.探索镇镇、村村结对的帮扶措施,组织民营企业到深度贫困地区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推动携手奔小康行动向纵深发展。继续做实已结对的164个镇、184个村的结对帮扶措施,继续动员我省结对县(市、区)经济发达镇、村、企业与受帮扶地区贫困镇、贫困村结对帮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各结对县(市、区)或镇、街)

  三、保障措施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两会期间对广东工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把握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深刻认识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坚决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政治任务,力争我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召开粤桂扶贫协作联席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领导出席,我省有结对帮扶任务的深圳、江门、湛江、茂名和肇庆市主要领导参加,省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召开帮扶市与受帮扶地区扶贫协作联席会议,由各帮扶市党政负责同志参加,统筹协商重大事项,解决在帮扶协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召开粤桂扶贫协作工作推进会。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考察我省帮扶广西扶贫协作项目进展情况,通报2017年国家对广东、广西的考核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2018年粤桂扶贫协作工作任务。

  3.召开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推进会。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通报2017年国家对我省及各有关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考核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我省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4.省、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不少于1次听取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情况汇报。

  5.协调做好省领导到广西以及各被帮扶市调研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协调做好桂、川、黔、滇及所在市(州)来粤调研对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落实各帮扶市党政负责同志到受帮扶地调研对接工作。

  6.起草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情况自评报告、广东省帮扶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协作工作情况自评报告,组织各有关市起草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情况自评报告。

  7.组织省及有关市派出干部,配合国务院扶贫办赴西部省及市,开展2018年度东西部扶贫协作交叉考核工作。督促各有关市、省扶贫协作工作组,做好扶贫协作工作信息采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台账,分类印制建档资料,为国家考评做准备。

  8.将广东省第五扶贫协作工作组适当调整,组建广东省第五扶贫协作工作组、广东省第六扶贫协作工作组。做好第二批扶贫协作工作组队伍选拔工作,明确第一、第二批扶贫协作工作组队伍交接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管理制度,明确我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的考核、提拔任用、休假、交通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扶贫办)

  (二)加强统筹协调。

  1.各帮扶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帮扶职责,在受帮扶地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受帮扶地的主体责任,全力协助受帮扶地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切实制定我省及各有关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帮扶举措,确保东西部扶贫协作取得实效。

  2.省及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省扶贫办会各相关市每年组织1-2次综合性的督查和巡查;各帮扶市、省直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经常性的督查,确保扶贫协作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帮扶市审计机关对所在市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政策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省扶贫协作工作组要主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每季度按要求综合报告扶贫协作情况,每年11月中旬上报年度考核自评报告。

  4.加强扶贫协作信息采集和统计,对帮扶的贫困人口以及开展的帮扶工作建档立卡,确保帮扶工作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要以结对帮扶贫困县为单位,做细做实分类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各扶贫协作工作组)

  (三)聚焦深度贫困地区。

  所有帮扶项目、资金、人才,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新增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帮扶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帮扶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帮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主要派驻到深度贫困地区。深入推进精准施策,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90%以上向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确保贫困人口参与和直接受益。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扶贫办、省各扶贫协作工作组)

  (四)加强作风建设。

  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扎实抓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实施最严的考核评估、季度、年度情况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各帮扶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