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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07-10 16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典型村培育资金的通知》(普财农(2026)5号)文件精神,经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将第四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2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专项用于“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请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村培育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粤财农(2025)44号)有关规定管理使用。优先支持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
二、此次下达资金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范围,请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4)27号)有关规定,纳入“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有关乡镇(街道)、农场要将资金安排到项目清单(详见附件)内具体项目,督促相关典型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清单原则上不得调整。
四、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普农〔2026〕14号 关于下达第四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普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