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文号:
目录组配分类: 脱贫成效及考核信息 发布时间: 2020-06-23 16
关于印发《普宁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普侨区党委、管委会,市直及省、揭阳市驻普各单位:

       根据揭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揭阳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扶【2020】9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普宁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普宁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普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1日

 

      抄送:市各套班子领导成员。






普宁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部署要求,根据揭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揭阳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扶【2020】9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普宁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目标

活动主题: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

活动目标:聚焦实现我市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捐赠,支持我市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二、宣传发动

(一)6月30日前,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2020年“6·30”活动主题,深度宣传自愿捐赠、协商共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和支持地区扶贫济困事业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扶贫济困新风尚;着力宣传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系统宣传“6·30”活动10周年成效经验,讲好社会扶贫好故事,进一步扩大“6·30”活动社会影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市慈善总会)

(二)6月30日前,综合运用融媒体手段,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发布“6·30”活动相关信息。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弘扬社会公德美德,营造扶贫济困浓厚氛围,激发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热情。(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市慈善总会)

(三)6月中旬,组织召开“6·30”活动工作协调会,协调市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分工。(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四)各地各单位按照“6·30”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日活动,实现全民参与。(各地各单位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举行6·30捐赠活动仪式

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市党政机关大楼二楼大厅举行普宁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仪式(方案另报批)。

(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市直及省、揭阳市驻普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各单位将集体和个人的捐款汇总并填写《普宁市直单位捐款统计表》和《普宁市直干部职工捐款花名册》(式样附后)后,捐款直接转入到市开设的捐款专户(开户名:普宁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广东普宁汇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020000014936126),附表及银行回单(原件)于6月25日前交市扶贫办(地址:普宁市党政办公大院南区3号楼30213号普宁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与老区建设股,联系电话:2221354)。(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慈善总会)

2.开展社会组织扶贫济困活动。向全市广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6·30”活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3.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广泛发动全市中、小学校和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活动。(市教育局、团市委)

4.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向全市驻军发出倡议,争创“双拥”工作,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市人武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5.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倡导广大社区居民参与扶贫济困捐赠活动。(市民政局)

(三)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助力消费扶贫。

充分依托各类交易平台,大力开展“以购代捐”,助力消费扶贫。推动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参与“认购”活动,丰富拓展“6·30”活动社会捐赠方式和内容。(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市经信局、市国资局,市供销社,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乡镇场街道普侨区)

(四)深化“万企帮万村”行动。

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整镇整村捐助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助力乡村振兴,重点聚焦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6个行政村,实施产业发展、村内巷道硬化、饮水安全、垃圾污水处理、健康养老设施等公益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局、市工商联,各乡镇场街道普侨区)

(五)开展扶贫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各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安排,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访贫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地各单位)

(六)开展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活动。

各系统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如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各级相关部门)

)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或召开企业座谈会。

6月中旬,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企业走访活动,请各级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其他企业由相关部门组织走访。组织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通报活动情况,发动捐款。同时,引导和发动各类企业以资助式帮扶、合作式帮扶、捐赠式帮扶等不同方式,自愿结对一个或多个村庄,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如:市妇联通过女企业家联谊会发动我市女企业家参与捐款、市农业农村局发动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捐款、市国资局发动我市国有企业参与捐款,团市委通过青年企业家协会发动青年企业家参与捐款。(各乡镇场街道(普侨区),市工信局、市国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慈善总会)

(八)做好扶贫济困红棉杯申报活动。

按照省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报认定“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对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红棉杯金、银、铜奖的,在主要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宣传。(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慈善总会)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20年“6·30”活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6月30日,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关注帮扶我市未脱贫人口和受新冠肺炎存在返贫风险群体,认真总结“6·30”活动10周年经验成效,创新宣传与组织模式,强化宣传效应,营造活动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6·30”活动,发动爱心企业和个人踊跃捐赠,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6·30”活动是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以促进我市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全市性扶贫济困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总结梳理2019年“6·30”活动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按照《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各单位之间工作关系,捐赠接收单位工作关系,各履其职、各施其责,要关心解决各级捐赠接收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的人员紧张与运行成本财务困难的问题。及时交流工作动态,对接做好沟通服务。建立违纪违规行为联动查处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地方势力资源垄断、敲诈勒索等阻碍爱心捐赠和捐赠资金使用行为,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营造我市良好社会扶贫环境。

(三)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市慈善总会为“6·30”活动市级捐赠接收单位,要按照要求和捐赠单位意愿,做好捐赠资金接收、拨付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负责做好捐赠资金的统计、报送、捐赠资金使用的请示和有关分配方案等工作,并及时公布社会捐赠及经费收支情况公告。

各乡镇场街道普侨区、捐赠接收单位要加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的政策解读和落地落实,进一步规范“6·30”活动捐赠财产的管理,加强捐赠财产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对标对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台账,督促逐项逐条落实整改。要用信息化、网络化思维使用管理“6·30”活动捐赠财产,积极与上级活动办同步使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系统,并要按照捐赠资金“谁接收、谁统计、谁使用、谁跟踪、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做好捐赠接收统计、使用安排、跟踪落实及相关信息公开等工作,各级捐赠接收单位要对捐赠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不得超范围使用。要进一步发挥“6·30”活动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益,各乡镇场街道普侨区要配合落实定向捐赠资金项目对接、信息对接、政策对接和共建责任对接工作。

(四)强化宣传效应,做好总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围绕“6·30”活动主题和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要组织新闻媒体进村入户采访,广泛宣传扶贫济困先进典型、好的做法,凝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2020年“6·30”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至市扶贫办。

附件: 1、普宁市直单位捐款统计表

2、普宁市直干部职工捐款花名册

附表1

普宁市直单位捐款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

参加捐款人数

捐款 2000元 以上人数

集体捐  款金额  (元)

个人捐 款金额 (元)

捐款合计(元)

附表2

普宁市直干部职工捐款花名册

填表单位(盖章):

姓名

金额(元)

姓名

金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