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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脱贫成效及考核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4-30 16
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揭阳市扶贫办《关于组织做好我市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市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对象推荐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见附后推荐汇总),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5月6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6日17时前,向普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63-2221354,12317              (传真)2278566

通信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普宁市政府南区办公楼2楼30213号普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300

普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