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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空气环境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5-26 09
2023年第一季度大气环境信息

大气环境 2023年第一季度,我市市区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综合环境质量指数为3.59,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6.5%,达到省下达年度目标(≥93%),至现在轻度度污染天数共为7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2.2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48.82 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3.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96毫克/立方米,臭氧(8h)平均浓度为98.1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