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道路旅客运价的管理规定》和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协调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普发改函[2020]14号)精神,现将我市农村道路旅客票价公示如下,内容详见《普宁市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公示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