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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商品价格 发布时间: 2020-05-29 10
关于召开普宁市制定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2号


第2号

为科学制定普宁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普宁市制定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将就普宁市制定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听证会方案要点:

(一)普宁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表:

方案

分 档

每户年均用气量(M³)

用户覆盖率

销售价格(元/ M³)

备  注

第一档

480

(含)以下

93%

4.35

每户按5人核定,第一档用气量每人每月8 M³核定上限;第二档用气量每人每月12 M³核定上限。

第二档

480—720(含)

5%

4.79

第三档

720以上

2%

5.66

第一档

420

(含)以下

90%

4.35

每户按5人核定,第一档用气量按每人每月7 M³核定上限;第二档用气量按每人每月11 M³核定上限。

第二档

420—660(含)

7%

4.79

第三档

660以上

3%

5.66

(二)普宁市居民管道燃气配气价格1.84元/ M³。   

二、我局工作人员马俊锋、林岳良、方时林、黄耀斌、洪楚龙同志为此次听证会听证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共19人,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消费者:李绪庆、赖燕虹、陈家扬、庄志强、陈岳丰、陈育壮、张飞燕、陈武民。

(二)经营者:陈文俊。

(三)市人大、政协、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杨泽琼、陈延年、杨宏波、陈宇航、李丹虹、王扬钊、林少杰、周秋城、黄育文、江华城。

四、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将邀请普宁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采访报道,并邀请与听证有关的单位代表参加旁听。

五、听证会定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9:30在普宁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厅(市政府南区东幢)举行。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普宁市制定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问题建言献策。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综合调控股电话:0663-2244189)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