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发改[2020]28号
市公安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普宁市财政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