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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 2020-09-22 15
转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普发改函〔2020〕2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各街道办事处,普侨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普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发展改革局 揭阳财政局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揭市发改价格函[2020]62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抓落实。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是助力经济发展,为企业减轻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本单位本行业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主体责任。

        二、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部署,指派专人负责对部门所属单位和主管行业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总结,于2020年9月25日前反馈至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市财政局(综合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股)。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普宁市财政局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