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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27 16
关于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经对报送的材料审核,场地实地考察,拟同意设立“普宁市领南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27日起到2023年5月4日。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663—2255065。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