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梅塘镇溪南村新梅园公益事业促进会因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于2025年1月10日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目前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普宁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