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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8 17
关于普宁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普宁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28日在普宁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普宁市审计局局长 陈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落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开展审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全年基本完成财政预算调整目标任务,2019年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主要体现在:

   ——抓收入促发展。面对经济持续下行的影响,市政府在落实上级积极财政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加大政府性基金统筹力度,加快上级资金分配拨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全年上级补助收入752767万元,弥补我市财力不足。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6200万元,为我市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保民生强保障。2019年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各项民生支出710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21%,完成省定10件民生实事资金支出32599万元。

   ——促改革强管理。出台《普宁市财政资金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规范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决策程序。决算审核力度得到加强,决算数据准确、完整性得到提高,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抓整改促提升。市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能够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成效总体较好。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全覆盖工作目标要求,组织对2019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同时对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情况、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9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情况、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11个专题内容开展审计。根据市财政局提供资料反映,2019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44789万元,总支出1042215万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102574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6956万元,总支出291994万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14962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6万元,总支出36万元,本年收支相抵无结余;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0140万元,总支出191951万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2818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能根据市人大审议确定的财政目标任务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收支管理,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收支总体平衡,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收支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压留部分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2019年市财政局将部分历年应列支而计划未能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压留2020年支出,压支总额12988万元。

   (二)部分收入类专户资金未上缴国库。2019年12月底,市财政收入类专户挂存有未缴入国库资金合计57475万元。

   (三)部分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尚未拨付。2019年底市财政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未拨付58569万元。

   (四)部分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尚未拨付。现场核查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项目8个,发现有3个项目部分债券资金尚未拨付,合计9398.66万元。

   (五)2019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有:

   1.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调整不符合规定。普宁市2019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7013万元,实际收入86366.34万元,超预算28.88%;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953万元,实际支出81288.82万元,超预算21.4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过大,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2. 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1.09万元。

   3. 参保人员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不符合国家标准。根据省审计厅社保大数据审计分析,对社保大集中系统AC01参保人员证件号码进行核查,发现我市有5719名参保人员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不符合国家标准。

   4. 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有5个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计息。

   (六)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情况专题审计发现问题有:

   1. 约束性任务未完成。2019年我市有2项约束性任务未按省下达任务数完成,均为农业产业发展类,涉及未完成金额275.12万元。

   2. 部分示范镇、示范村项目建设进度较慢。我市2019年涉农统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计划投入21000万元打造1个示范镇、40个示范村。经对8个乡镇共11个示范村现场核查发现,项目普遍存在建设进度较慢问题。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料审核,截至2020年3月审计时止,有关镇村仅使用3592.93万元,尚有17407.07万元留存在镇村尚未使用,项目总体建设进度较慢。

   (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题审计发现问题有: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未及时使用。省财政厅下拨我市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751万元。2020年4月9日市教育局已拨付20个教育组公办学校附设幼儿班配套完善办园条件、剥离独立办园经费补助474.62万元。7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资金2276.38万元至2020年6月底尚未拨付,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二、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今年开展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市审计局将数据审计与传统审计方式相融合,采取现场审计、现场核查、报送审计等有重点、分层次地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按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单位预算执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门预算数和决算数存在差异,部分费用支出和年初预算存在偏差。有5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年初预算数和决算数差异的问题,有4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费用支出年初列入预算但年末未有实际支出、部分费用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但年末有实际支出的情况。

   (二)决算(草案)报表数据与会计账面数不一致。有2个单位决算(草案)报表数据与会计账面数不一致,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项目资金收支会计账没有反映,部分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报表没有编列。

   (三)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不规范。有1个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并在同月将其中部分现金存入单位银行基本户。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有3个单位少列固定资产合计18440元;有2个单位2019年度没有定期对单位拥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五)部分支出原始凭证没有注明“数量”、“单价”等具体内容。有2个单位报支的原始凭证未填写数量、单价等具体内容。

   三、部分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组织对2个乡镇2017至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乡镇能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积极组织收入,认真贯彻有关财政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有2个乡镇年终决算报表与账面反映不一致。

   (二)有1个乡镇虚增财政收入10万元。

   (三)有1个乡镇虚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94万元。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2个乡镇、3个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乡镇、部门(单位)能重视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财政财务收支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务管理方面:有5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有1个单位虚增经费收入5万元;有4个单位部分报支费用未使用合规发票;有1个单位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有1个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1.6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有2个单位10个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有2个单位23个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造价评审、结算不符合规定;有1个单位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建设进度滞后。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3个单位少列固定资产28.41万元。

   (四)“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有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会议费用;有1个单位会议费支出报支手续资料不完整;有1个单位部分费用报账单据不规范,支出内容不详细、不具体;有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报支资料不完整,且其中1个单位接待费用较大。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1个水库灌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工程资料较为齐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施工招投标交易地点不符合规定。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于2016年8月在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未按规定要求在广州或省级交易中心进行。

   (二)工程完工未报经环保部门验收。项目由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8年11月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没有报揭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环保验收。

   (三)工程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该工程项目于2018年11月通过竣工验收,但至审计时止,尚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且部分工程费用也没有进行清结。

   六、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情况

   在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过程中,充分利用省、市、县联动审计的优势,在省审计厅大数据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市审计局采用现场审核的方法审计核实我市公职人员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事实,涉及5个单位公务员7人,主要事实为相关人员存在工商登记信息且在其中兼任职务。根据审计职责,限期相关单位及个人落实整改,至2020年5月底,相关人员已注销或变更工商登记信息。2020年7月16日,市审计局已将存在工商经营活动的7名公务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作进一步处理。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进行移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处理;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提出审计建议,建议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加强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已完成部分问题整改,对尚未落实整改的问题,市审计局将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七、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市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先后抽调12人次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扶贫跟踪审计、税务审计和揭阳市审计局组织的2018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精准扶贫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积极配合了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逐步推进审计成果上下共享,提高了审计质量,提升和锻炼了本级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决算编制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有效性和严肃性。要围绕上级宏观调控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好预算编制前的分析、测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细化和透明程度,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减少追加预算、调整预算,防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决算编报内容,加大决算审核力度,减少预决算差异,确保决算编报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比例和支出进度。要对上级专项资金及时进行分配拨付,加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和民生资金跟踪管理,完善项目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安排资金建设项目,加快涉农资金、学前教育等民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进度。要加快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和使用,督促有关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压一般、保重点”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开源节流,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民生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四)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要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绩效管控,改进绩效评估方式,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把绩效跟踪、绩效评估、绩效责任约束贯彻财政预算执行全过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完善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至2019年底,全市一级预算单位电子化记账现状参差不齐,大部分单位未能将财务收支等核算数据在财政局财务监督系统记录体现。财政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督促指导全市进一步落实政府会计改革要求,加强全市一级预算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提高一级预算单位会计电子记账水平及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编制质量,加强人大、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向市人大、审计等监督部门提供财务监管系统信息,为全面开展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市人大开展财政数字化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揭阳市工作部署,积极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审计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部署全国审计机关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专项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及时派出审计组对我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至2020年3月31日,我市共下达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资金8653.51万元,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25.51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40.96万件。各级财政资金、捐赠资金和物资流向清晰,及时高效运转,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审计保障。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