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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1 10
关于普宁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30日在普宁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上

普宁市审计局局长 陈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挥审计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监督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执行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主要体现在: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困难情况,市政府积极挖掘各类增收潜力,努力规范增加税收收入,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839万元,基本保持稳定。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全年上级各类补助收入合计795868万元。加快新增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支出进度,积极财政政策为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民生“三保”支出有效保障。市政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组织对部门(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全年“三保”支出797400万元,完成“三保”预算的100.96%,各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99%,省定10件民生实事资金计划投入完成率达到100%。

  ——财政改革逐步推进。市财政部门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订《普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选取部分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具有代表性的本级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做好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

  ——审计监督保障作用显现。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07项问题,市政府要求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能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工作。至2021年6月底,已落实整改104项,整改率达到97.2%;正在持续整改3项。市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精心组织,坚持质量第一,把审计过程查找问题、处理问题和审计整改落实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审计监督落到实处,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协助市政府督促做好上级审计机关发现涉及我市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全市已形成政府主导、审计主抓、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具体落实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格局,有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揭阳市审计局构建财政审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工作格局的要求,通过整合审计力量,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组织实施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部分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决算草案反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15151万元,总支出108834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6802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90611万元,总支出36385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6757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0万元,总支出40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预算总收入202562万元,总支出19405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50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能根据市人大审议确定的财政目标任务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收支管理,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收支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收入类专户资金未上缴国库。2020年12月底,市财政非税专户挂存有未缴入国库资金合计140643.05万元。

  2.压留部分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2020年市财政部门将部分历年应列支而计划未能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压留2021年支出,压支总额11358万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分项目实际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预算调整数存在差异。

  4.部分支出没有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市财政总预算账将部分不符合“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列支范围的市政工程项目支出在该科目进行反映列支。

  5.教育费附加没有专款专用。市财政将不符合教育费附加收入使用范围的教育事业拨款4887.26万元,使用教育费附加收入进行支出。

  6.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存在教师分配不均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开展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情况专题审计工作指引要求,抽查6个乡镇、街道教育组共103所学校,发现有教师缺编的学校28所、教师超编的学校60所,其中缺编20人以上3所、超编20人以上8所、超编30人以上5所。

  7.农业事业费户存有未拨出项目存量资金。市财政农业事业费专户有未拨出项目存量资金32项合计2196.30万元,为2018年底前未拨出的项目存量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采取大数据审计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市本级58个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1个单位专项资金项目已全面完成,结存资金96.83万元未清理上缴市财政。

  2.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够规范。

  3.有6个单位部分经济事项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4.有7个单位“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报支手续资料不够完整。

  5.5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合计16.86万元。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

  组织对1个乡镇2018至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编制数与实际收支数不一致。

  2.收支分类科目使用不够规范。

  3.虚增镇财政预算外收支15.52万元,虚增镇政府机关经费收支30万元。

  4.公务接待费报支资料不完整,没有附相关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等资料。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按照省审计厅和揭阳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对“三促进”政策、“南粤家政”就业工程、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政策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南粤家政”就业创业行动计划落实、家政服务有关业务平台建设、资金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我市尚未成立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行业主管单位未制定规范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的政策文件等4个问题。

  (二)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对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项目未按实施方案的计划建设。我市共有95个重点项目,至审计时止,尚有21个项目未按实施方案的计划建设。

  (三)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审计情况

  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率未达要求。

  (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等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部分功能未完善、企业未在“隐患排查管理”板块记录相关隐患排查数据等4个问题。

  (五)食品安全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个别商家(单位)实际经营情况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不一致、商家经营场所和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等7个问题。

  (六)“三促进”政策落实情况

  对“三促进”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未按规定将享受稳岗补贴的

  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未对企业承担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工作人员给予补贴。

  2.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实施

  细则制定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到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金额未及时补足。

  3.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实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

  支出部分项目实际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预算调整数存在差异;部分项目存量资金2196.30万元未能及时清理盘活。

  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我市组织对1个乡镇、6个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共享揭阳市审计局对我市下架山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成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务管理方面:有2个单位存在违规收费210.43万元;有3个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89.65万元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1个单位专项资金30.64万元没有及时拨付使用;有3个单位部分支出无使用发票报账;有3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有4个单位虚增经费收支35.17万元,有3个单位虚减经费收支622.13万元;有1个单位冲销应付账款无按照规定进行报批;有1个单位经费收支超支挤占部分项目专项资金;有1个单位干部职工社保费未及时缴纳。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有2个单位18个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有5个单位41个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结算没有报经市财政审核。

  (三)重大经济事项管理和内控制度方面:有1个单位合作投资经营款159.71万元未按合同收回;有1个单位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购买资产无法如期交付;有1个单位主管农业建设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逾期时间较长;有1个医疗单位高值耗材出入库、使用、管理程序不符合医用耗材管理相关规定。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4个单位漏列固定资产1117.69

  万元;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存在闲置;有1个单位资产处置未向主管部门报批。

  (五)“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有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报支资料不完整;有4个单位部分费用支出报账凭据不规范,支出内容不详细、不具体;有1个单位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

  (六)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有2个单位自行设立项目发放津贴补贴59.98万元。

  (七)揭阳市审计局对下架山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镇政府未及时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46.04万元;镇供水管理所上缴资金170.50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经费超支占用教育费附加资金250.35万元;镇政府对村账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配备村账管理人员、账务处理无依据、内部控制不严、部分村一些工程项目没有进入“三资”平台交易等问题。

  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对我市2018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未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账管理不规范,存在会计凭证编制不完善、会计核算不及时等问题。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管理不够完善;部分村(居)农村厕所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导致设施闲置、运行不畅;个别村工程款结算支付不符合规定,工程完工验收后,没有预留工程质保金。

  (三)乡村产业发展方面:3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财务管理不健全、未能设置专账核算、会计核算和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部分实施主体未能按期完成建设。

  (四)其他涉农资金管理方面:至2021年3月底,全市2019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省级专项资金有2857.17万元滞留、未及时投入使用。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编制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存在较大偏差,部分基金收支项目没有编列年初预算数。

  (二)有1名参保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后仍违规领取失业待遇0.66万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10月予以追回)。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未直接划缴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六、绩效审计情况

  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情况

  对我市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配合省审计厅对我市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的抽审工作。审计结果表明,普宁市委市政府能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挑战,加强新增财政资金管理,及时分配拨付资金,推动相关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发挥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效益。对审计发现的个别项目存在问题,有关单位能够予以重视,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资金落地见效达到预期目标,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监督保障作用。

  七、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1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能按上级计划完成。至2019年12月底,区域内23个行政村当年计划建设的雨污分流工程管网建设完成率为54.61%,且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未进行生态无害化处理,只设置简易截污井进行截污后直接排入河道干渠。

  (二)有1个行政村自来水厂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投入使用。

  八、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区1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施工单位履行工程担保事项不到位。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需提供履约担保,至2021年3月,施工单位尚未向建设方提供履约担保函或担保金。

  (二)用地批准、报建和开工手续不完善。该工程项目用地批准、报建规划和开工手续只有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书》,未取得用地批准、报建和开工正式手续。

  (三)工程项目延迟竣工。工程施工合同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实际工期总日历天数742天,延迟工期日历天数502天。

  (四)工程施工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一是道路两侧人行道种植绿化树支护数量设计与现场部分数量不符;二是车止石施工情况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三是部分施工材料与设计规格不一致。

  (五)工程竣工未结算。项目于2020年8月竣工验收合格,至2021年3月尚未办理结算。

  (六)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监理单位资料不齐全;

  二是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配备没有保持相对稳定。

  九、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情况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市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2个单位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1个单位存在违规收费192.08万元等问题线索3条,已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关问题移送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对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进行移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处理;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提出审计建议。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对尚未落实整改的问题,市审计局将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市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先后抽调16人次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推进及治理情况专项审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和揭阳市审计局组织的揭阳市2018至2020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等审计项目,有力地配合了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形成审计机关上下联动监督合力。

  十一、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确保预算编制准确规范。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管理工作水平,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年度应列收入支出全额列入预算,做到全面、完整、准确编制预算;发挥预算硬约束作用,做好预算执行监管,减少追加预算、调整预算比例,有效规范预算支出行为;完善预算项目库建设,提高预决算编报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二)围绕保障民生领域、重点领域支出,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提高“三保”保障和重点民生支出投入。统筹安排使用财政存量资金,规范盘活存量资金审批过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量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提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提高上级专项资金执行率,保证相关政策落实。

  (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教师编制超编与结构性缺编矛盾并存,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严重超编或严重缺编,出现临聘教师挤占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现象。

  市教育局应制订有效措施,最大限度解决制约教育均衡发展的师资队伍问题。

  (四)做好债务风险防范,保证偿还债务资金需求。我市2018至2020年政府债务测算债务率分别为24.86%、30.88%、33.18%,当前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近年来我市政府债务余额增长较快,未来每年需偿还债务本息逐年增加,市本级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性。市财政部门需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做到在上级政府下达的债务限额之内,依据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情况,对新增债务项目方向和用途、收益、还款资金来源、偿债责任等加强审查,确保不发生政府性债务偿还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监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开新局、谋新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审计保障。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