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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服务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2-24 15 |
各位来普的外地朋友:
为有效防止新冠肺炎输入及扩散蔓延,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请您来普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场街道(普侨区)、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到当地医疗机构规范就诊。日常要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不串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
感谢您的配合!
附普宁市各地防控信息联系人电话表
普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