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文号:
目录组配分类: 文件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2-13 16
关于春节假日期间公安户政窗口办理业务时间调整的通告

  为方便群众办理户政业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2026年春节期间,普宁市公安局将提供户政窗口服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2月1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上午9:00-11:30;

  2月20日(农历正月初四):下午2:30-5:30;

  2月21日(农历正月初五):下午2:30-5:30;

  2月22日(农历正月初六):下午2:30-5:30。

  二、服务地点

  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三、服务内容

  户口登记业务:须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居民身份证业务:已实现“全国通办”,省内外户籍人员可在全市任一户政窗口办理。

  四、温馨提示

  1.各项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查询;

  2.请提前携带好所需的业务材料,避免耽误时间。

  特此通告。



普宁市公安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