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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组配分类: | 文件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6-02-13 16 |
为方便群众办理户政业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2026年春节期间,普宁市公安局将提供户政窗口服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2月1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上午9:00-11:30;
2月20日(农历正月初四):下午2:30-5:30;
2月21日(农历正月初五):下午2:30-5:30;
2月22日(农历正月初六):下午2:30-5:30。
二、服务地点
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三、服务内容
户口登记业务:须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居民身份证业务:已实现“全国通办”,省内外户籍人员可在全市任一户政窗口办理。
四、温馨提示
1.各项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查询;
2.请提前携带好所需的业务材料,避免耽误时间。
特此通告。
普宁市公安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