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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读者服务直通车(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5-12-03 10
普宁市图书馆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人身份证或读者证免费借书

2、每位读者每次借书上限6册,图书借期为6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3次,续借期限30天,读者可到馆续借,也可登录本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移动图书馆续借)。逾期还书每册每天扣读者积分1分,积分为0时将冻结读者证,暂停7天借书权利,7天后自动解除。

3、图书归还时请送到原借书部门(图书书标为红色:二楼外借一部;绿色:三楼外借二部;蓝色:五楼外借三部)。

4、未办理手续携书离开经确认为偷书者,除追回原书,并按书价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