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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普宁市妇幼保健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3-05 00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1、预约诊疗是指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出院复诊的门诊、诊间、电话和网络等预约诊疗服务。

2、预约诊疗服务人员接到患者的预约后,要及时准确登记、填写《预约诊疗登记表》,并通知出诊医师。诊间预约可由经治医师直接完成并记录。

3、除特殊情况外不预约当天挂号。

4、公示医师出诊时间和专业特长等信息,如有变化及时更新并尽可能通知患者。

5、预约医师要按时上岗,并在开诊前查看网络预约情况,以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时间,因故不能出诊的,要提前向医务股请假,由医务部通知预约诊疗服务人员,由预约诊疗服务人员通知患者。

6、按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流程为患者提高方便、快捷、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

7、对不能按时就诊的患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提醒。

8、如遇特殊情况(停电、医师外出等),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为患者提供满意服务。

9、医院积极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预约转诊服务。预约诊疗服务人员在病人转诊前应与基层医疗机构沟通,做好无缝衔接,优化转诊预约流程。

10、预约诊疗服务人员定期对预约诊疗病人的信息进行统计、对预约诊疗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持续改进预约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预约诊疗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网络预约。预约挂号需提前1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24:00

 三、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退号,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凭手机短信或预约单到挂号处办理就诊小票,导诊人员引导患者到预约医生诊室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五、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六、医院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七、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医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