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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住房保障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9-23 15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普宁市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配租方案》,结合上一轮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组织2021年第二次公租房申请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向申请对象

  (一)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象;

  (二)符合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

  (四)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第二轮申请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通过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板块下载打印申请表或到市住建局设置的受理窗口领取申请表。在申请期限内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和提交材料。

  三、有关事项

  有关申请条件、资料、程序等具体事项可通过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板块(http://www.puning.gov.cn/zdlyxxgk/zfbzxxgk/index.html)查询《关于组织2021年第二次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或可就近到市住建局设置的受理窗口进行咨询,受理窗口:

  (一)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地址:市区流沙大道189号,联系电话:0663-2489789);

  (二)普宁市城南公有房产事务所(地址:流沙东街道新光北路50号,联系电话:0663-2822267);

  (三)普宁市城西公有房产事务所(地址:流沙西街道南平里147幢107号,联系电话:0663-2226930);

  (四)普宁市里湖公有房产事务所(地址:里湖镇向阳路2号联系电话: 0663-2771273);

  (五)普宁市占陇公有房产事务所(地址:占陇镇占杨村占陇派出所西侧,联系电话:0663- 2348180);

  (六)普宁市梅林公有房产事务所(地址:梅林镇梅林中心大道东侧,联系电话:0663-2745335);

  (七)普宁市洪阳公有房产事务所(地址:洪阳镇南村德安东路52号,联系电话:0663-2842188)。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