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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住房保障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6-19 15
关于陈晓琳租金调整审核结果的公示

       普宁市保障性住房(莲花山点)租户陈晓琳因持有《广东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向我局申请房屋租金由公租房租金调整为廉租住房租金,经我局审核,符合租金调整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30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建设路路口;

       联系电话:0663-2913607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