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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组配分类: | 住房保障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5-11-21 14 |
根据《普宁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新寮点公租房续租申请对象审核结果(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建设路路口;
联系电话:0663-2913607
附件:2025年新寮点公租房符合续租保障资格名单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