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我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揭市环函[2019]78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同时各村(居)要开展专项巡查行动,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工业废物,严禁露天焚烧各类垃圾、秸秆、落叶等,对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赤岗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