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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2-25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普农函〔202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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