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s Government of Puning City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切实加强荔枝、杨梅等应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普农函〔2026〕7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6年6月3日前填写附件《荔枝种植户信息表》并报送至镇农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