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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切实加强荔枝、杨梅等应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29 09:4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切实加强荔枝、杨梅等应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普农函〔2026〕7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6年6月3日前填写附件《荔枝种植户信息表》并报送至镇农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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