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乡村绿化树木管护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普绿办〔2025〕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