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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10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普府防电〔202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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