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评价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该细则是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每年的考核评价据,请各村仔细研读了解本评价细则,认真按照评价细则的评分表,在12月之前补齐缺漏,做好每项工作。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