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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29 12:5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普宁市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预防疫情传播,现就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防登革热疫情暴发流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原则,落实四方(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开展灭蚁工作,消除蚊虫孳生地,将蚊媒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指标范围内,预防登革热疫情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灭蚊宣传活动

  各村(居)、各单位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灭蚊宣传,广泛发动群众,使灭蚊防控登革热常识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管好各类水体是防治蚊虫的根本措施。各村(居)、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以治理水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重点要做好如下工作:

  1.排水系统的处理。明沟改暗沟、破损的沟渠要维修完善,定期清除沟内的杂物和堵塞物,保持水流通畅。

  2.电缆、电信沟的处理。电缆、电信沟要实施全封闭,对一时不能封闭的要每半月施药灭蚊一次。

  3.建筑工地积水的处理。工地洼地要及时填平,清除丢弃的生活、生产用容器,凡需使用的蓄水应定期处理;工地沟渠要定期清疏。

  4.建筑物设施积水的处理。

  (1)反梁、天台要及时疏通排水孔及管道。

  (2)正在使用的二次供水水池,池盖要密封。不再使用的二次供水水池,要及时拆除或采取清除积水的方法进行处理。

  5.分散性小型积水的处理。

  (1)清除废弃的各种积水容器。广泛动员群众翻盆倒罐,清除或倒置房前屋后的各种积水容器。

  (2)单位、住户外环境洼地的小积水,应及时填平。

  6.特殊场所积水的处理。

  (1)废旧轮胎堆放场、修理厂及停车场要禁止废旧轮胎露天堆放,临时堆放要有防雨布遮盖。使用废旧轮胎的场所其轮胎要钻孔或填沙,不得有积水。停车场散放的轮胎积水,要每周清查处理一次。

  (2)废品收购站,废品收购禁止露天堆放,发现有积水的要及时清除处理。

  (3)食品、饮食厂(店)存放的瓶、罐应有防雨设施,且瓶口朝下摆放。

  (4)公园、花圃内水池、盆、罐、桶等的积水应定期更换处理。

  (三)开展统一灭蚊消杀行动

  各村(居)、各单位每周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灭蚊工作,确保全镇BI指数降到5以下,镇卫生院将不定时对各村居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专题研究,周密制定行动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做好灭蚊工作,在人力、物力及经费上予以支持和保障,确保灭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

  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微信公众号、健康教育课、短信等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号召村民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营造人人齐动手、个个共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灭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及时整改

  各村(居)、各单位要经常性的对蚊虫孳生地和灭蚊情况进行检查,各类蚊虫孳生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要特别注意隐蔽场所的小积水,如旧轮胎、天台、小洼地等的小积水。



                                 赤岗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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