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普宁市赤岗镇人民政府黄宏发V409956《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持以上行政执法证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普宁市赤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