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岗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并且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镇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同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根据镇党政办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队伍建设。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主要通过在“普宁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上发布政府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设立的“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9个方面进行分类公开。通过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镇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及其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镇在“普宁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其中:组织机构8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49条,财政预决处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9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我镇公开信息中无任何虚假、不完整的信息。
2.主动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度我镇主动提供信息公开查阅点,在政府办公楼廊道墙面、公共服务中心、计生办等场所设置宣传栏、电子屏幕对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等信息予以公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镇政务公开信息确保了时效性、及时性与保密性,2019年度我镇工作信息准确且及时发布到“普宁信息公开管理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2020年,我镇将继续做好我镇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本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