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盗采稀土矿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船埔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实施举报奖励机制,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违法行为发生在普宁市船埔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内。
二、举报事项
举报盗采稀土矿违法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奖励50000元。
本奖励机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即自2026年2月3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2026年1月10日发布的奖励通告自动终止),最终解释权归船埔镇人民政府所有。
举报电话:
0663-2732020(镇政府)联系人:古同志13640380201
0663-2732236(派出所)联系人:温警官13376516736
船埔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