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及中央、省、揭阳市驻普各单位:
《普宁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执法局反映。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