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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遗失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2 16:1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兹有普宁市城管执法局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为加强证件管理,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相关证件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证编号

1

林少龙

V282067

2

何少平

19200299059

3

赖晓弟

19200299808

4

杨贤生

19200299098

5

陈育辉

19200299006

6

苏少光

V223476

7

钟应裕

19200299001

8

范浩军

V282064


  以上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凡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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