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纵深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为普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1310"部署,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我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指示,推动全局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服务大局、化解矛盾。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做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和先行者。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全年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件。同时,聘请执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执法活动、疑难案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各项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出台。
2.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制定《执法人员十禁止》《执法人员十不准》等规范文件,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2025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均通过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
3.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根据《普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我局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工作,组织开展了4期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10余人次,重点学习《行政执法中须注意的问题》《民法典与城管执法的衔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知识水平。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我局以"三个最"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人员工作水平、深化"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共审批行政许可事项13宗,其中4宗为“城市建筑垃圾准运”,6宗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1宗为“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1宗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1宗为“迁移城市树木”,全部依法按程序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2.共同加强行业监管:我局与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审批,共同加强增设电梯行业监管,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时,持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信用建设"三张清单",推动城市管理与执法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四)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数字化转型
为落实省委"1310"部署中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要求,我局积极参与普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于2023年启动,2024年正式投入使用,覆盖市区七个街道范围。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管场景智能AI识别模块、智慧执法及协调指挥模块、智慧环卫管理模块、城市内涝及漏电检测模块等,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同时,我局积极推动"粤执法"平台在城管系统内的推广应用,加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一是虽通过开展一系列学法用法活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但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问题,学法主动性不够,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的惯性。二是运用法治方式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有待加强。在统筹城市管理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个别同志法治方式运用能力不强,法治方式创新性不足的情况,在谋划城市管理重要领域工作时,相关政策的针对性、系统性、创新性有待加强。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还有待加强
一是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所涉事项繁多、所涉领域广、专业性强,我局执法人员未能熟练运用相关行业标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行政执法程序需进一步规范。在个别案件的办理中,部分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程序要求掌握不牢,导致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影响案件质量。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目前普法宣传方式以发放宣传册、新闻报刊等传统普法形式较多,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缺乏吸引群众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方式方法,面向创新主体的常态化宣传活动开展得较少。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做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和先行者。一是亲自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避免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
(二)带头学法用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普法工作重点任务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的重点学习内容。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局党员干部遵守、维护、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强化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局主要负责人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亲自协调督办。在依法履行催告程序当事人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后,向榕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立案及合法性审查,法院向我局送达了行政裁定书,对我局申请的案件均准予强制执行,进一步拓宽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渠道,增强了城管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执法协作的紧密性。
四、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6年力争实现"粤执法"平台案件线上办理率100%,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准确、规范、及时。
2.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业务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授课,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最大程度降低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合理。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1.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健全"技防+人防"长效机制,利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智慧执法模块,实现新增违建"零容忍"。
2.加强市容环境管理:继续开展"六乱"整治行动,包括占道经营、乱摆设广告牌、乱堆乱放杂物垃圾、违搭遮阳伞等行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