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城管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1 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将相关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较为规范、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2024年合计共公开了51项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本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2024年合计共答复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工副局长担任组长,切实负起主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从人事秘书股、行政审批股、综合股、指挥中心等单位抽调,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工作有专门机构,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落实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普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做到工作动态2周内更新,部门文件6个月内更新。

     (五)监督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下一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秉持“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