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池尾街道光伏扶贫项目第四次收益分配方案
目前,我街道已投入2016年、2017年、2018年各级财政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建设资金共216.622万元(即“631”扶贫专项资金),分别建成三个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增收,委托高埕村申报立项及结算收益。
一、项目运营情况:
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地点位于池尾街道综治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楼顶,投资69.99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6年“省市县及东莞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普市扶办[2017]20号),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始并网发电。
光伏扶贫电站二期项目,地点位于池尾中学靠东附属楼楼顶,投资73.31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省市县及东莞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普市扶办[2017]40号),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并网发电。
光伏扶贫电站三期项目,地点位于池尾中学主楼楼顶,投资73.31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8年“省市县及东莞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普财农[2018]75号),项目于2019年3月开始并网发电。
二、收益结算情况:池尾街道办事处委托高埕村委会对光伏扶贫电站一期、二期、三期项目进行申报及收益结算代转, 目前池尾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收到高埕村委会光伏扶贫专户截至2023年9 月30 日上缴税后收益445069.83 元,累计上次分配余额89.24元,共445159.07元。
拟分配方案:拟本期收益399000元进行分配,余额46159.07元用于光伏项目运营维护、保险费、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截至目前我街道在册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35户96人,拟按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每户每人分配红利4000元。根据《池尾街道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各级财政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补助资金投资产业项目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实际分配时应当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或有特殊情况的脱贫户等倾斜,池尾街道公开向村收集情况,各村脱贫户申报助学和医疗补助共12人,拟按脱贫户每人分配额外医疗补助2000元,额外助学补助1000元(详细名单附后)。
本分配方案经2023年11月8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按程序公示后实施。公示期: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共7日)。举报电话: 0663-2281168。
特此公示!
附表1:池尾街道光伏扶贫项目第四次收益分配资金发放信息表
附表2:池尾街道光伏扶贫项目第四次收益分配补助信息表
池尾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