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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池尾街道林青村巡逻车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13 10: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普宁市池尾街道林青村巡逻车项目采购,于2025年8月3日提交党员代表会、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街道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池尾街道林青村民委员会,采购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池尾街道林青村巡逻车项目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4200元。

  3.采购数量:一批。

  4.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相应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照;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单位可自行联系林青村委会到现场考察并索取相关资料,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池尾街道林青村民委员会。

  2.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副本、相应资质证照(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4.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池尾街道林青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人民币2000元为招标保证金,(收取保证金账户名称:普宁市池尾街道林青村民委员会,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边分理处,账号:80020000001112024)。普宁市池尾街道林青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上午10时,地点为普宁市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池尾街道网站及林青村政务公开栏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池尾街道林青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普宁市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张同志                                               联系人:陈同志

  电话:13729472281                                        电话:15915686899

  

  附件: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pdf



普宁市池尾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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