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9日期间,将《普宁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过为期9天的意见征集,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普宁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