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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相对人广东华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来源: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发布时间:2022-01-24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华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1KXE05E法定代表人陈**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对行政相对人广东华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文书号(普)财罚[2021]1号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参加政府采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参加政府采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罚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1.733718(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1.73371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1-06-09执法主体名称普宁市财政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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