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和市关于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普宁市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公开、及时公开,扎实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公众更清楚地了解普宁财政的重点工作、重要数据等情况,有效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现公布普宁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市财政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等平台报送各类财政信息、更新各项工作动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3条。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我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2021年合计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点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系统、财政信息专栏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等信息,推进阳光理财。并且,加大财税法规和相关理财规章制度的公开,及时公开相关办事项目信息,服务于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生活的需要。同时,继续完善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及时公开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和管理办法,让扶贫资金使用得更高效、到位。
(五)监督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网站还存在着信息分类不够清晰、财政新闻时效性还需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栏目设计、完善界面操作、加大财政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发布更全面、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