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宁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认真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普宁市财政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等平台报送各类财政信息、更新各项工作动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我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2023年合计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普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点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普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做到工作动态2周内更新,部门文件6个月内更新。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系统、财政信息等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等信息,推进阳光理财。并且加大财税法规公开,及时公开相关办事项目信息,服务于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生活的需要。
(五)监督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新闻时效性还需加强;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栏目信息;二是加大财政政策宣传力度,集中宣传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思路,重点报道各项财政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提升财政宣传服务效用;三是加强信息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谁分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做到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零差错、零事故,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