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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15 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宁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认真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普宁市财政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等平台报送各类财政信息、更新各项工作动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我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2023年合计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普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点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普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做到工作动态2周内更新,部门文件6个月内更新。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系统、财政信息等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等信息,推进阳光理财。并且加大财税法规公开,及时公开相关办事项目信息,服务于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生活的需要。

  (五)监督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新闻时效性还需加强;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栏目信息;二是加大财政政策宣传力度,集中宣传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思路,重点报道各项财政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提升财政宣传服务效用;三是加强信息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谁分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做到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零差错、零事故,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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