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及市融媒体中心的悉心指导下,市财政局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惠农惠民惠企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现公布普宁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市财政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等平台报送各类财政信息、更新各项工作动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我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共办理完成1件,结转到2025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人事秘书股牵头组织、各股室(中心)协同配合、“权责统一、分工明确、股室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提高政治自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内容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优化责任分工和流程环节,严格审查标准,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普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做到工作动态2周内更新,部门文件6个月内更新。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系统、财政信息等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等信息,推进阳光理财。并且,加大财税法规和相关理财规章制度的公开,及时公开相关办事项目信息,服务于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生活的需要。
(五)监督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定期开展错词错链断链检查,确保栏目运行稳定、功能正常,迎接上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二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仍有待细化。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加大财政政策宣传力度,集中宣传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思路,重点报道各项财政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提升财政宣传服务效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