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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大池农场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11 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成立大池农场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国有资产的管理,规范国有资本的运营行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公司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根据省农垦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广东农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垦函〔2023〕266号)以及《揭阳垦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池农场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传浪

副组长:杨梓饶、陈晓聪、熊汉涛

成 员:杨晓敏、吕文政、唐炳炎、杨浩然、杨少群、蔡俊荣、唐喜梅、林志丰、杨树珊、林佳选、林秀君、郑冠州、黄志迅、杨志鹏、黄燕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公司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接受大池农场有限公司的监督、指导,并按要求报告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杨浩然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晓敏、杨浩然、杨少群、林志丰、杨树珊、林佳选兼任办公室成员。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做好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制定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按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资产使用及处置、资产评估、产权转让、产权登记等事项。

4.组织公司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定期组织机关本部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工作,确保资产台账与实际资产相符,对于报废或不再使用的资产,落实各部门进行资产报废处置清单登记,机关本部资产盘点监盘人由国资办主任、相关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盘点人由国资办成员负责。

二、其他事项

(一)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本部办公用房、公务车、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等资产进行采购、登记、清查,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产,协调各部门对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2.国土部门 负责公司土地资产管理的职责,落实公司土地的规划布局、合理利用及有效保护,维护土地权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加强对土地交易活动的监管力度,确保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和透明性。建立完善土地资产台账,制定公司土地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对于部门上报的土地承包使用相关事项,开展前置审核工作,确保上报事项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生产部门 负责公司生物性资产管理的职责,制订公司生物性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确保生物性资产的安全、高效利用。定期对公司生物性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对于作业区上报的生物性资产核销相关事项,开展前置审核工作。

4.财务共享中心 参与资产的采购计划制定,负责编制资产采购预算,并协助采购部门完成资产的采购工作。配合各部门开展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资产账实相符。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对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5.公司其他部门 依照自身工作职责切实开展资产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开展年度资产盘点工作,确保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符合报废标准或损坏不可利用的资产,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使用资产的监管与保护,防止资产流失、损坏或被盗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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