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农垦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会议的精神,强化垦区中央财政项目建设前瞻性、指向性、规划性,确保项目建设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揭阳农垦工作部署,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广东农垦大池农场有限公司环境整治风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农垦大池农场有限公司位于普宁市西部,总人口9241人,村民以种植水果、家庭养殖为主。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广东农垦大池农场有限公司环境整治风貌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对全场9个村(居)委会的风貌实施全面提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大池农场9个村居。
四、项目投资总额、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估算
工程总投资35.9万元,其中建安费3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万元。
(二)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投资35.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34万元,自筹资金1.9万元。
五、建设期限与进度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6月—10月。进度安排如下:
1、实施方案报批:2025年6月
2、施工图设计:2025年6月
3、项目招标前造价审核:2025年6月
4、项目招投标:2025年6月
4、建设工程施工:2025年7-9月
5、工程竣工验收:2025年10月
六、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广东农垦大池农场有限公司环境整治风貌提升工程,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截留、挪作他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设工作进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适时监管并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及时查处,纠正项目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七、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的组织机构。成立项目管理与建设领导小组,该项目由农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管理和指导。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领导、综合部、社会事业部、生产经营部、资产资源部、驻场财务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1)项目的总体规划,技术设计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审定;
(2)项目建设的工作计划和资金筹集;
(3)项目建设进度的检查、审定和组织验收;
(4)收集、整理有关项目建设的资料和完成向上一级有关工作汇报;
(5)组织和参加项目招标活动的有关工作;
(6)做好自筹资金筹集,宣传发动工作。
2、项目管理保障制度
(1)实施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领导责任。
(2)健全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严格实行项目招标制。招标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揭阳农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
‚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
ƒ严格实行工序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要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总额到位。切实保证专款专用,保证自筹资金总额到位,不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定期监督检查。
(3)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成立工程监督小组,由农场纪委派出代表,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制订项目建设后的管护制度,确保项目使用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