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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山街道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10 21:00 浏览次数:- 【字体:

大南山街道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护全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普宁市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森防指﹝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特点,统一思想、认识到位;统一口径、宣传到位:统一措施、管控到位,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属事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阳山经验”,形成了“预防在村(居),扑救在乡镇(街道)”的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强化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控,深化“五清”行动,狠抓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坚决遏制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街道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15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1、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要认清当前我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签责任”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干部要亲抓亲管,亲自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深入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2、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制度。各村要狠抓统筹协调,强化组织、指导、督促职能,进一步细化防灭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3、层层压实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各村要按照国有林地、集体林地、个人承包经营林地等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切实压实各自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并与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一把手要亲力亲为,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网格化管理,即:街道领导包单元、街道干部包村(居),村干部包片包山头、村民小组包上山路口卡口(半山“伯公”),做到每个山头、每人路口有人管,抓严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工作,层层夯实责任,推动形成“预防在村,扑救在街道”的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1、发挥电视台、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电信、移动、联通等三大运营商向市民用户发送清明节森林防灭火提醒短信,大力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全面掀起文明祭祀的宣传热潮。各村要通过“以案说法”,开展森林火灾警示教育,营造森林防灭火“人人知、人人怕、人人防”的浓烈氛围。

2、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自身职责,深入推进森林防灭火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家庭”活动,在主要路口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单或悬挂标语横幅,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灭火主题教育等,通过一系列面对面、人盯人的精准宣传,强化宣传效果。

3、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在主要进山路口、镇村主干道路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栏或宣传横幅,加密林区防灭火宣传牌,利用“村村通”广播、喇叭宣传车等,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4、动员全街道各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森林防灭火有关规定,倡导文明祭祀,严防发生山火。

全面加强巡护管控

1、发布禁火令。市将结合火险情况,依法依规发布禁火令或禁火通告,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并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实行严格管理。

2、落实“包山头,守路口”措施。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带装备加强对各自管护区域的巡山护林,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野外用火行为。要以村为单位,落实村级巡山护林队加强对林区坟墓以及其他祭祀祭拜场所等关键部位的巡护,充分利用森林防灭火嘹望台进行监测,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在各个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灭火临时检查站,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张帖禁火令和包片包山头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推广使用“防火码”,检查制止携带火种、香烛纸钱违规行为,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3、推进“五清”行动。各村要认真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活动,同时要强化巡查力度,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4、落实“盯重点”措施。“盯重点”就是要;(1)盯住重点林区、重点山头;(2)盯住老人、儿童、种植养殖户等重点人群;(3)盯住林区内工矿企业、旅游景区、坟墓、神坛社庙(半山“伯公”)等重点目标;(4)盯住林村、农林结合部等重点区域;(5)盯住重要节假日,民俗等重点时段;(6)盯住林区及林区边缘30米内公路、铁路、电力、电信施工等重点作业现场;(7)盯住村民农事林事用火等重要火源。各村要牢牢盯住清明节这个重要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山头、重点区域、重点目标、重点作业现场的巡查力度,利用无人机等加强巡查,每天实时监测林区动态,同时要加强力量管理好重点人群,做到发现情况及时通报、及时处置。

5、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牵头推进“猎火行动”,强化对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加快火案侦破,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形成震慑效果。

(四)认真抓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打早小”措施。

1、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落实森林火灾扑救“四个一”(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应急处置机制,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物资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

2、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动员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参与直接扑火行动。街道专业扑火队要保持待命状态,随时服从调度。

3、发生山火时,要严格按照《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普府办函[2016]59号)文件要求,所在村委会主任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扑救山火,并及时向街道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必须重兵出击,立即派出领导到现场组织扑救山火,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对持续燃烧1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街道主要领导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并视火情态势报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支援。

4、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不离岗。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

5、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6日),街道应急管理办、林业部门及各村主要负责人要负责领导必须在岗带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街道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村在每天下午2时30分前必须向街道森防办报送当天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0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灭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41日至4月10日)加强应急值守,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主要进山路口全面设卡检查,严禁火源火灾进山入林。

(四)分析总结阶段(4月15日前根据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更好推进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期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当前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各村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又严、又实的措施,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期间全街道森林防灭火安全。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从3月25日起,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派出检查指导组,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察指导,并派出无人机进行巡查;市、街道班子领导也将赴所挂钩乡镇场(街道)检查督察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被检查督察、暗访发现措施不落实、临时检查站(卡口)无人守、山头无人包和火情处置不力等情况,以及存在虚报、漏报临时检查站(卡口)、“神坛社庙(半山伯公)”和“包山头”等情况的,检查指导组将报请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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