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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遗失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7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兹有普宁市大南山街道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为加强证件管理,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相关证件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编号

1

洪建辉

V495816

2

方泽宇

V443681

3

何逸楠

V439970

        以上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凡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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