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遗失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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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普宁市大南山街道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为加强证件管理,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相关证件信息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执法编号 |
1 | 洪建辉 | 男 | V495816 |
2 | 方泽宇 | 男 | V443681 |
3 | 何逸楠 | 男 | V439970 |
以上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凡持以上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