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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和管理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25 16:1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公益林效益补偿

资金和管理费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普林[2025]12号文《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场研究同意下拨,为使该款落到实处,特作如下通知:

1、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 2025年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总额:717056.00元,管理费(含镇村级)总额:26892.00元,其中拨给石镜美村损失性补偿金 :82461.00元,管理费:3092.00元。凉亭村损失性补偿金:45892.00元,管理费:1722.00元。桐树下村损失性补偿金:27965.00元,管理费:1050.00元。大坪尾村损失性补偿金:44457.00元,管理费:1668.00元。场属损失性补偿金:516281.00元,管理费:19360.00元。以上各单位拨款明细(详见附表一)。

2、资金使用:为保障我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发[2008]14号)中关于“采取均股、均利的经营方式和依法流转的集体山林所得收效 70%以上均分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规定,保障林农利益。农场四个村在林改中均属集体统一经营山林,必须按70%及以上足额发放到林农手中,任何单位、个人、集体都不能截留、挪用损失性补偿资金。

3、资金发放:各村必须将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补偿资金的 70%以上均分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要求各村完善造册登记签名和名册公示手续,然后按计财股由场计财股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到户。

4、加强管理:各村应严格资金管理,账务公开,并将资金发放签收表公示照片报送农场。

附表一: 大坪农场2025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

资金安排表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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