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一胶区、机关各股室: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管理方案》经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本公司送:公司领导班子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综合部 2024年3月28日印发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
2025年度经营管理方案
为了全面深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提高经营效益,提升企业化管理水平,做强做大企业经济总量,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公司的有序运营、有效监督、有规可依,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经营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广东农垦及揭阳农垦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战略资源的保障者、现代农业的引领者、乡村振兴的践行者”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广东农垦再造战略和“1339”工作部署总体框架下,发挥六大优势、把握六个坚持、抓好八方面重点,着力在“三定三抓三放”上下功夫。围绕揭阳农垦“六个注重”,推动公司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职工富裕富足美丽农场。
二、经营方针
坚持公司企业化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现有橡胶产业发展优势和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加强制度建设和企业精细化管理,转变经营理念,突出效益导向,着力于公司扭亏增盈工作,积极主动融入地方区域融合发展,推进公司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属地化,实现公司国有资产增值及职工增收经营目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管理体制
1.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推进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逐步将公司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
2.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减少管理层次,降低管理成本,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立责权利一致、分工协作、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
3.公司隶属于广东省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行二级管理一级核算,二级管理即是场、区二级管理,一级核算即是由公司本部统一核算,专业管区作为报账单位,公司所有收支由粤东财务共享中心统筹安排,统收统支。
四、管理制度
1.以党建引领为抓手,切实加强公司党建工作,全面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能力和水平,使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实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3.实行公司生产经营和社区管理全面预算管理。
4.落实国有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制度,公司的重大决定、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支出运作必须按照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要求,“先党内后提交”的程序,由行政办公会研究集体做出决定。
5.公司所属承包经营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遵纪守法,服从公司生产经营及基本建设的整体规划,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技术规程,接受安全生产检查,公司依法依规对承包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
五、经营目标
(一)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
1.农垦社会总产值28869万元,同比增长3%。
2.农垦生产总值13784万元,同比增长3%。
3.职工年均收入49000元,同比增长2%。
4.人均收入20957元,同比增长3%。
5.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同比增长4%。
6.营业收入75万元。
7.利润总额0万元。
8.橡胶干胶产量50吨。
(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以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达数为准)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开展扭亏脱困工作。严格落实农场扭亏增盈工作方案,以2022年扣非后利润总额为基数,完成2025年减亏60%以上任务。
2.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是做好橡胶各项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开割4.5万株,年产干胶50吨,年人均产干胶4吨以上;二是探索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三是完成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四是按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完成广东农垦揭阳垦区大坪农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
3.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勤俭持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三公”经费要比去年有所下降。
4.做好应收款收缴工作。一是当年对外承包款收缴率达到100%,当年对内承包款收缴率达到98%以上;二是历年欠款回收率达到30%以上;三是当年职工社保费收缴率达到100%。
六、机构设置
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内设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按《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机构改革方案》(广垦大坪公司〔2021〕36号)的规定执行。
(一)机关机构设置
设立综合部、党群和人力资源部、生产经营部、资产资源部、社会事务部5个机关职能部门。核定本部管理人员编制26人,其中:领导班子5人,农场本部部门工作人员21人。本部辅助人员编制5人,其他辅助人员2人。
(二)下属机构设置
1.生产作业区1个,为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派出机构,非法人单位,核定管理人员编制8人。
2.居委会(村委会):设置居委会1个,村委会4个。分别为:梅星社区;石镜美村、凉亭村、桐树下村、大坪尾村。人员编制数由属地政府核定,人员经费及公共经费由地方财政下拨。
七、薪酬管理
(一)基础年薪的确定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基础年薪由广东省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核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费用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机关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基础年薪核定如下:部长(正股级)54588元,每月4549元;副部长(副股级)48924元,每月4077元;一般管理人员42696元,每月3558元,本部辅助人员38940,每月3245元。3.后勤人员、服务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的工资报酬由公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给予核定。
4.通讯费:正科级每月300元,副科级每月200元,总经理助理每月150元,正股级、工作组长每月150元,副股级、保卫股人员每月80元,其他人员每月50元。
5.作业区管理人员基础年薪核定如下:作业区正职干部(正股级)54588元,每月4549元;作业区副职干部(副股级)48924元,每月4077元;一般管理人员41304元,每月3442元。
(二)绩效年薪的确定
1.公司领导班子绩效年薪由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后核定。
2.公司机关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由公司进行年终考核,挂钩公司完成各项经济任务指标、经营效益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生产作业区管理人员绩效年薪视其所在单位完成工作目标情况予以奖励或扣罚。
(三)薪酬管理规定
1.公司管理人员因病请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月薪按90%发放;因事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30天)的,超过的请假天数只能发80%的月薪;超过2个月的,超过的天数只能发60%的月薪;超过3个月时间的就要停止发放月薪。不在岗期间绩效年薪不能计发。
2.公司管理人员受到警示谈话或者诫勉谈话处理的,考核年度绩效年薪按95%兑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考核年度绩效年薪按90%兑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调离岗位处理的,考核年度绩效年薪按80%兑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职处理的,考核年度绩效年薪按50%兑现;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考核年度绩效年薪按20%兑现;受到开除党籍或行政免职处理的,扣发全部考核年度绩效年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全额扣发当事人当年绩效年薪。
(四)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1.考勤制度。为切实改变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全面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旷工,不得迟到、早退,作业区干部日常考勤由区支部书记登记,公司本部日常考勤由人事部门登记,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月旷工超过3天,迟到、早退超过10次的,由人事部门对其进行经教育屡教不改,年旷工超过20天,迟到、早退超过50次的,由人事部门报公司党委研究,给予当事人降职、撤职、辞退、解聘处分;平常作风散漫或签到后离开岗位外出者,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造成不良影响较大的给予从严处理。
2.请销假制度。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八、生产作业区经济责任制
(一)人员编制
生产作业区为公司派出机构,核定管理人员编制8人。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等不设专职,采取兼职或误工补贴办法,突击任务报公司审批同意,临时雇用。
(二)经费支出
生产作业区公务费用应严格按照上级下达“三公”经费控制数执行,公务费用包括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等日常费用,每月凭正规票据报销。运动性和突击性工作费用须书面请示,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报销列支。
(三)工作目标
1.完成上级下达年度生产目标任务。
2.做好土地日常巡查,确保区内土地完整。
3.落实公司产业监管责任。
4.完成其他运动性和突击性任务。
5.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管理无事故。
(四)工作考核
年终由公司进行考核,挂钩公司生产完成各项经济任务指标、经营效益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九、橡胶、南药、油茶生产经营责任制
公司现有橡胶7030.02亩,其中开割树4.5万株,中小苗9.5718万株;南药750亩;油茶520亩,共4.1万株。因生产经营需要,现制定以下投资方案:
(一)经济指标定额
1.橡胶开割树成本。根据以往年度的投入水平,开割树每株投入7.2元,其中:抚管工资2.4元、 肥料费4元、农药费每株0.2元,农机具油料费、修理费、生产工人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支出0.2元,割胶工具费主要用于橡胶开割所需的胶杯,胶舌,胶架等支出0.6元。从农场橡胶保险理赔资金支出。
2.橡胶中小苗抚管投资。要制定具体资金开支情况,从农场橡胶保险理赔资金和其它项目资金支出。
3.油茶抚管投资。每株投入1.5元,用于抚管工资投入。
4.南药岗梅、益智抚管投资。根据以往年度的投入水平,岗梅、益智每株投入2元,其中:除杂草、施肥、挖穴、回土每株投入1元,肥料1元。
5.橡胶保费。橡胶保险配套资金投入按《橡胶保险协议书》规定定额。
(二)生产经营责任制
1.橡胶生产管理,落实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橡胶联结机制,具体按《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橡胶生产经营管理方案》执行。
2.油茶、南药由公司统一投入及经营,公司生产部门负责油茶、南药日常的抚管工作。
十、家庭农场经济责任制
职工家庭农场是农场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农场作为基本生产单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农场规章制度前提下,职工家庭农场有权从自身利益出发,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经营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对家庭农场实行“包干上缴,费用自理,盈亏自负”的管理制度。主要经济责任:
1.必须依法经营,按时足额缴交公司承包款,否则公司有权收回承包土地及作物,并追交所欠款项。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场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公司公共财产。
3.积极参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接受农场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
4.应承担公司的各项公共义务,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土地管理
1.土地是公司的重要生产资料,是公司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公司遵循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强化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管理。实行“五统一”的土地使用原则:统一规划、统一调剂使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出让、转让或私分土地。
2.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农场土地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土地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农场为辖区土地管理大网格,主要领导为大网格责任人,负责协调、监督各网格工作;各挂片班子成员为中网格责任人,农场各部门负责人为执行责任人,负责落实决策和部署,推动工作实施;作业区(村委)为小网格,主要负责人为小网格责任人,负责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农场各部门、作业区其他人员及土地承包对象也参与巡查工作。各级网格实行责任包干,加强协调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和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对失职者将追责问责。
3.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公司与土地承包者签订《承包使用土地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如发生违法用地,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整改,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搭建永久性建筑物。
4. 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等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对租赁经营的国有土地,严格依照合同法规范管理。
(1)承包人承包的土地因国家和公司建设需要全部被提前收回的,应与公司签订终止合同。
(2)承包人承包的土地因国家和公司建设需要部分被提前收回的,应与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3)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土地承包合同或中途要求中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应由承包人提交书面申请,还清所有承包欠款,保留地面农作物,经公司讨论同意,签订终止合同,公司收回发包土地。
(4)承包人承包期死亡、失踪(当年没有完成上交且经作业区证实当年无法取得联系),合同依法终止,在同等条件下其子女可优先承包租赁,承包租赁期间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私自转让他人。
(5)承包人到达退休年限的,不得私自将承包租赁土地转让给他人,应与公司签订终止合同,公司收回发包土地,在同等条件下其承包租赁土地可由其在公司务农的子女优先租赁经营,若子女愿意接替经营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承包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但承包期最长不超过十年;若其子女不愿务农外出,应将承包租赁土地交还公司另行发包。
(6)承包地实际土地面积与原承包合同面积不相符的,按实地勘测的实际面积签订补充合同,新签订的补充合同,承包年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年限;对承包人不愿意签订补充合同的,公司有权收回超面积土地。
(7)对承包人所承包的土地长期丢荒失管,且超过一年无缴交承包费的,公司有权收回发包的土地,所欠承包费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8)对承包期满的,公司原则上收回发包土地用于发展新产业或进行土地第二轮发包,土地第二轮发包按照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9)新签订的土地(物业)承包合同,职工承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其退休年限。
(10)新签订的土地(物业)承包合同,公司机关干部不得参与,机关干部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属于农业岗位职工的可参与职工承包,职工由农业岗位转为非农业岗位的,应将承包的土地退回公司。
(11)新签订的土地(物业)承包合同,租金一律实行货币上交方式,不再采用实物上交方式。
(12)对无承包合同又有实际上交公司土地(物业)租金的,应与公司签订补充合同,承包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超过其退休年限。
(13)在合同承包期内,承包人须严格遵循合同中关于土地使用方式的约定,不得擅自更改土地用途。若承包人被发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若承包人因实际需要确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向公司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公司将在审核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获得批准后,方可与承包人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5.公司土地对外合作经营和物业租赁按规定要求公开竞价、招标的,必须通过“广东农垦国有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和招标。
6.公司所有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必须通过“国土资源系统”完成合同签订和备案。新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必须通过“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完成合同签订和备案。土地(物业)租赁合同需使用标准格式。
7.对承包户擅自将承包的国有土地转包或默许他人乱建坟墓收取好处的,经公司查实,公司终止与承包户的承包合同并收回承包土地,同时追究承包户相关法律责任。公司管理人员默许或包庇的,同时追究公司管理人员相关责任。
国家征用与公司需用土地范围内的坟墓,根据坟墓不同造型,公司按照上级有关标准进行适当补偿。
8.加强国有土地巡查监管工作,推进规范化管理。按照省农垦集团公司要求,对一级巡查区域实施每月巡查,同时划定二级巡查区域,针对承包租赁土地和物业每季度巡查一次。全面巡查每年至少二次。制止非法侵占、违章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每次巡查需记录参与人员、范围和发现情况,并上报公司领导。公司督查组进行定期督查,对不执行制度或隐瞒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9.建立防控新增被占地和防范违法用地的长效机制,各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成立防控新增被占地和防范违法用地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国有划拨土地不容侵犯,坚持依法有偿使用国有土地。
十二、合同管理
1.基本原则。必须提高公司各经济主体的合同意识,充分发挥合同的规范作用,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对外经济业务往来过程中,凡是能以经济合同体现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权限。凡涉及所有权属于国有部分的合同,无论时间长短,对内对外,一律以公司为主体,由公司统一签订。
3.合同签订程序。土地(物业)租赁必须经公司党委班子或公司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承包租赁期限,公开竞标底价,并形成会议纪要后,职能部门才能挂网公开竞价招标,需报上级农垦审批的,必须获上级农垦批复后才能挂网公开竞价招标。土地(物业)租赁具体挂网手续由公司资产资源部会同生产经管部共同审核办理。
4.严格印章管理。公司印章实行专人管理,合同签订时要严格印章审批手续,并登记归档,规避风险。
5.合同转让管理。承包人因特殊情况无法经营需全部或部分转让的,应经公司同意并按网签程序规定办理转让手续,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的,该转让视为无效转让合同。公司将追究承包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强制收回发包土地(物业)或处以按应交转让费的三倍罚款。
6.合同管理机构。公司生产经营部作为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起草、更改、建档、保管等工作。合同的审核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联合会审,重大经济合同报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后签订。
7.承包合同欠款的追收。承包合同欠款追收按各包片工作组对所包片区域进行收取,并按山地/物业承包款当年应收收回总额5%计,往年历欠款收回总额8%计作为工作组工作经费。承包户拖欠的历年欠款,原则上应一次性清收,经核实个别承包户确无偿还能力的,也要落实签订还款计划书进行追收;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拒不落实还款计划的,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清收;凡是欠款未还清或未落实还款计划的承包户,不得签订新合同,租赁或承包公司的土地(物业),原承包土地(物业)通过法律程序收回。
8.征地回收说明。国家和公司因建设需要回收土地,承包者都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保费归公司所有,地面建筑物补偿按当地地方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1)凡是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2)凡是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根据承包地类和种植作物,按合同承包面积计算每亩按合同承包面积计算每亩2000元;(3)凡欠公司土地承包款的,所欠承包款由公司在青苗补偿款中扣回。
十三、财务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一切费用开支按照“有计划、有预算、有结算”的原则执行;人员工资发放全面采用实名制,资金收入、支出应通过银行收付;严格执行公司事务、区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
2.资金坚持统一管理审批的制度。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都必须由公司进行计划、调控、管理、监督。各单位、部门所有收费都要按粤东财务共享中心现金管理的要求归集入账,资金收入、支出必须通过银行收付完成。
3.所有费用的列支,必须坚持正常的财务程序:即一切开支需先向分管财务领导申请(包括开支的理由、用途和数额等),每项成本费用开支后的凭证应先由粤东财务共享中心驻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方能报销。凡不符合程序、手续不完备的单据不能报销。
4.公车使用按《广东省大坪农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严禁用公务车私用。
5.差旅费按《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6. 会议费、培训费按《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8.员工用餐伙食费标准、业务接待费按《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机关饭堂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9.其它公司收入、支出等按《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十四、劳动力管理
1.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健全职工招录、培训和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除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外,对长期在公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职工子女、外来落户人员等从业人员,结合公司产业发展需要,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2.公司所有职工(含干部、固定工、全民合同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凡没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公司自动脱离劳动关系,有承包生产经营任务的,只承认承租关系。
3.公司干部、职工向外调动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出意见并报公司党委研究批准,在还清公司债务后,有关部门才能给予办理有关档案迁移手续。违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批准人或经办人负责赔;干部、职工内部调动的应理顺工作关系、承包合同、欠款情况等事项,由公司人事、经管、驻公司财务以及调转单位共同理顺。
4.凡没有向公司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职工,均列为自谋职业人员,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单位及个人两部分均由职工本人全额缴纳。
5.原承包土地被收回,已没有生产经营任务的职工,应服从农场的需要,安排新的生产岗位。拒绝接受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离岗,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及个人两部分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均由职工本人全额缴纳。
6.原承包土地被收回,生产经营任务减少的职工,应服从公司的需要,安排增加生产任务,否则,将调整提高其职工个人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7.公司根据生产的特殊性,采用不定时用工制度。
十五、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规定
1.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要求,企业负责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代缴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当地社保部门管理和发放。坚决杜绝为不属于公司职工人员代缴养老保险。
2.凡属公司职工都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3.凡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不能享受退休待遇。
4.凡中断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审核同意,上报社保部门批准,方可办理续保手续,但其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单位及个人应缴费两部分均由本人全额负责缴交直至退休。
5.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于每月15日前按时足额交纳当月应交社会养老保险费,没有按时交纳当月社保费的,将按有关规定计交滞纳金,累计三个月没有交清社保费及滞纳金的将视为自行中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6.随着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的提高,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解决揭阳农垦企业养老保险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人社〔2013〕41号)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将视企业的承受能力,按职工的承包面积相应适当调整职工个人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比例,具体按《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另文印发)执行。
7.干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由人事、劳资及社保办发出通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签意见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法人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休手续。
十六、劳保福利待遇
1.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干部职工及退休工人生病住院费用凭个人参加医疗保险资料到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2.公司干部职工退休后,后续管理按《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揭阳农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垦函〔2022〕89号)的规定执行。
十七、职工住房管理
1.实施职工住房及住宅用地信息化平台建设,规范职工住房及住宅用地管理,建立健全职工住房及住宅用地管理档案。公司范围内房屋由公司国土部门管理。
2.职工获得相关政策扶持解决住房问题时,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按“建新拆旧”和“住新房退旧房”的原则执行,应无条件地将原居住的房屋(公房或折价房)和原住宅用地退还公司。
3.职工居住的折价房不准私自出售和转让。否则,视同擅自出卖国有资产处理。凡居住原农场折价房屋的干部职工,如离开公司的,应将折价房屋(包括附着私建部分)交由公司统一处理、统一安排,按地面建筑物评估价值归还职工。
4.职工住房在原地需要改建、维修的,必须先办理报备手续;职工住房需要进行拆旧重建的,必须事先报建设办、国土部门批准,根据公司小城镇规划,确定四至范围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否则后果自负。
5.职工住房需出租的,应将租房者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公司保卫部门备案,承租者必须服从公司管理,若有违规、违法和违纪行为,除追究承租者的相关责任外,房屋出租者负连带责任。
十八、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的大事,要发展经济,搞好生产,安全第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以及上级规定安全生产条例,以防为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存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限时完成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十九、居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区和小城镇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社区供水、供电、居民住房等各项民生设施的管理。办理本居住地居民公共事务的公共事业。
3.协助人民政府或上级机关做好场部小城镇范围的环境卫生、优抚救济;积极完善村规民约,教育居民爱护公共财物;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与绿化管理;调解民间纠纷。
4.负责公司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工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它的职能和主要作用在于参与公司的决策、监督企业领导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各项活动。
二十一、其他管理规定
1.公司干部选拔任用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卫生健康、征兵、殡改、信访、维稳、综合治理、人居环境管理等工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公司的专业管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实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政策。
二十二、附 则
1.本方案与上级规定及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则以上级规定及法律法规为准。
2.本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完善,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讨论通过,修改、增补条文才能生效。
3.未列入本方案的其他管理内容,按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实施执行。
4.本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授权,由公司生产经管部负责解释。
5.本方案在经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