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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宅基地审批结果公示(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01 08: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土地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审批农村住宅建设用地,由村民自主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经镇联合审批,现将大坪镇近期申请农村宅基地审批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如有异议,请与大坪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2729316。


行政村

户主

申请建房用地地址

宅基地面积(㎡)

(层)

建筑面积(㎡)

是否符合

“一户一宅”

审批情况

备注

1

埔岭村

王剑辉

埔岭村32号

100

3.5

350

通过

2

稔尾村

温武志

剪塘自然村

104

4

416

通过


大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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